■ 评比对象
凡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区以及台湾地区)从事设计艺术事业的设计师、机构、专业院校
系、设计相关企业、商品生产企业以及在校师生,其设计作品和生产产品均属自愿参评申报对象。(留学及工作于中国的外籍设计师均可参与)
■ 评比范围
凡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区以及台湾地区)设计并正式采用的标志、产品包装、品牌形象、招贴、平面广告、书刊、插画、空间展示、数码等设计类别作品。(不接受设计效果图稿件)
■ 评比类别
1.形象设计类
企业标志、商品商标、社会活动标志、APP图标;品牌形象设计、企业VI设计、吉祥物等
2.包装设计类
产品销售包装、礼品包装、文创产品包装、包装结构等
3.书刊/插画设计类
出版物、企业样本、产品画册、杂志期刊、邮册;商业插画、图书插图等
4.宣传设计类
商业招贴、公益招贴、主题招贴、文化创意招贴;报纸杂志广告;字体设计、字体创意等
5.空间设计类
商业展览展示、商品销售橱窗、专柜专卖店、室内销售空间等
6.原创设计类
设计师(机构)、院校师生和设计相关单位自创自有的品牌,已投入生产应用的商品等
7.数码动态设计类
广告创意、片头设计、动态图形设计、影像设计、Music Video、视觉特效等
■ 评比方式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2.评比采用地区初评与全国终评两次评选方式,个人与单位自愿申报参评。
3.由活动组织机构指定授权的作品推荐初评机构、省市区设计委员会、专业协会机构、专业设计艺术院校系和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秘书处共同组织作品初评推荐申报工作。(备注:凡经过初评作品需在作品登记表右上角由推荐评选机构签章)
4.直接终评:
①在本次评比截止日期内曾荣获全国和地区性评比金、银、铜奖的作品;
②由各省市区设计委、相关协会机构和指定组织初评推荐的作品;
③入选《中国设计年鉴》第十卷(2014-2015版)的作品;
◆ 以上请提供证书复印件(可缩印)
■ 评审机构
由各省市区设计委,相关专业协会,相关机构、相关专业的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
■ 参评程序
1.请认真阅读相关要求,需要提交登记表、彩色打印稿或作品实物以及作品电子文件;
2.请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每件作品请单独填写表格(一件/套作品一个登记表格),并与作品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表格可复印),以及提供相应的作品电子文件;
3.请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登记表的声明及采用单位“一栏”必须详细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4.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您(单位)的作品,确保作品能完好无损抵达评审办公室,作品一律不退还。
■ 提稿要求
参评的设计师(机构)、在校师生需要提供作品彩色打印稿和包装实物、书刊出版物、参评作品规范登记表、作品电子文件;参评作品规范登记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
1.包装设计类
①专业组包装类作品需提供商品全套销售包装实物成品以及作品实物A4幅彩色打印稿。(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②学生组包装类作品请提供4-6个创意制作实物及作品A4幅彩色打印稿。(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2.书刊设计类
作品需提供印刷成品或正式出版物。
3.标志设计类/插画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A4幅彩色打印稿。(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4.品牌形象类/宣传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A3幅彩色打印稿。(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在彩色打印稿右上方,请不要装裱)
5.商品展示/销售空间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平面、立面、色彩效果图,实物(景)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彩色打印稿(A4幅)。(请不要装裱,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
6.原创设计类
作品需提供产品实物以及作品实物A4幅彩色打印稿。(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7.数码动态设计类
作品需提供光盘(电子文件)与A4幅彩色打印稿一并邮寄。作品请提供A4幅彩色打印稿: 5张,300dpi(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光盘(电子文件):提交要求作品尺寸不限;作品时长:3分钟内;播放格式为 avi / mov / mp4。作品请提供电子文件不多于5张的A4幅视频展示图片(需与A4幅彩色打印稿相同),以jpg格式存储于光盘中,150dpi,每件作品存储大小不超过10M。
◆设计作品具有特殊性(装潢设计、内外部构造新奇性、材料环保可回收性、经济性、市场效益及特殊专利等)请另文(A4幅)提供文字说明或证书证明。
◆电子文件提供及要求
①所有参评类别作品请提供电子文件(包括提供包装及书刊类实物作品电子文件),作品以jpg格式存储于光盘中,A4幅,300dpi,每件作品存储大小不超过10M。
②所有类别作品(同一公司、院校或集体)可刻录在一个光盘上(请勿在光盘上贴胶)。
■ 获奖荣誉
1.荣获“2017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作品按类别冠称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奖。
2.在校学生获奖作品冠称“2017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希望之星”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奖;荣获金、银、铜奖作品指导教师将授予“2017年度中国之星·优秀指导教师奖”。活动组织机构将为荣获“希望之星金、银、铜、优秀奖”的在校学生提供《工作推荐函》。
3.活动组织机构为鼓励长期支持中国设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负责人,特别设立“2017年度中国之星·中国设计事业促进奖”。(该奖项由参评设计机构直接推荐,企事业单位及负责人自愿申请参与)
4.活动组织机构将为在作品征集组织推荐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机构、院校特别颁发“2017年度中国之星·优秀组织奖”。
5.荣获“2017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金、银、铜奖作品可直接入选入编《中国设计年鉴》第十一卷(2016-2017版)。(已入编第十卷作品除外)
■ 证书说明
1.对进入终评荣获各类别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由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设计师个人证书/设计机构证书、企业证书)。
2.活动组织机构根据需求为获奖作者(机构)提供两种证书形式:电子证书或书面印刷证书。
(电子证书经获奖者申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直接电邮,书面印刷证书需收取证书制作工本费30元/每张,快递邮寄费20元或选择自行到付)
■ 活动规划
1.2017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颁奖展览系列活动将于2018年(第二季度)在鲁迅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举办。
2.2017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获奖作品全国首展将在鲁迅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举行;全国巡回展览活动由各地区院校或机构自愿申请举办,原则为每省区一展。
■ 权威出版
1.《2017年度(第十三届)中国之星设计奖获奖作品选集》将入编金、银、铜、优秀奖及部分入围奖作品和全部入围奖作品名录,该书计划于2018年颁奖系列活动期间出版发行。
2.《2017年度(第十三届)中国之星设计奖获奖作品选集》为设计师、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及相关单位提供机构形象宣传,每个页面(P)收取版面宣传费2000元。
■ 申报说明
1.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评申报本人(单位)承担。
2.所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参评申报人(单位)所有。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展览等。
3.活动组织机构保留对活动各项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 截稿日期
自收到本通知起至2018年1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 收件地址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中国之星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光华路2号阳光100 E座1103室(邮编:100026)
联系:陈海晖 李利华 霍 莉 电话:010-51004058/5100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