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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简介与亚泰集团logo标志欣赏_A股上市公司

2023-04-13

作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上市公司是中国实体经济的“基本市场”和“动力源”。上市公司不管在经济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转发我国知名上市企业亚泰集团简介和亚泰集团logo标志图片,亚泰集团在公司治理、技术、产品、服务、战略、品牌、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等多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尊敬的榜样企业。


亚泰集团标志logo图片

亚泰集团logo


亚泰集团公司简介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类上市公司,是东北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地产、水泥、证券为主业,并涉足煤炭、医药、商贸等领域.房地产业是公司的支柱产业之一,现已形成了集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置换、装饰装潢和环境工程为一体的产业链.公司是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的十二家大型水泥集团之一,位列第七,水泥产业是公司的另一支柱产业,现已形成集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证券业是公司新兴主业,控股企业--东北证券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一家综合类券商,也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规范类优质券商之一.此外,公司通过受让吉林银行股权及参与吉林银行和江海证券的增资扩股,进一步壮大了金融产业的发展规模,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始建于1984年的辽源市茶叶经销公司。1986年12月,根据辽源市人民政府辽府[1986]139号文件批复,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发[1986]36号文件批准,将辽源市茶叶经销公司改制为辽源市茶叶经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86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1993年2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58号文件批准,公司吸收合并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进行了规范登记,并正式更名为“吉林亚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0月25日,经吉林亚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4]139号文件批复同意,更名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6年,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原公司集体积累折为4.8万元的集体股。1987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分行辽人银字(87)11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万元的个人股,后又连续三年分三期向社会发行290万元的个人股(1988年40万元、1989年80万元、1990年170万元)。1992年末,公司社会个人股份总额为320万元,1992年末,发行人社会个人股份总额为320万元,集体股份为17.6万元。

  1993年1月31日公司净资产经辽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辽国综字[1993]11号文件确认将公司评估增值后的261万元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将集体股份转为公积金。经第二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积金向全体老股东送股,公司社会个人股股份增至1,270.15万股;经辽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辽国综字[1993]第008号文件批准、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吉国资工函(1994)9号文件确认为按增值后的261万元的国有资产增设为国家股份,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股批[1993]41号文件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经送、转、增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31.15万元。

  1993年4月,公司吸收合并了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增扩3,509万元国家股份,使总股本达到了5,040.15万元,每股1元,共计5,040.15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68号文件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5]字第021号文件同意,公司1,270.15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5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国家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00元,向社会公众股每10股送红股9股,共计送红股11,431,350股,并于1995年12月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1,832,850股。

  经公司1996年4月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6]10号文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1,832,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共计送红股24,733,14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86,565,990股。

  经公司1996年12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监办批[1996]18号文件同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6]197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6]32号文件批准,公司按10:2.1428(原方案为以1995年未总股本6,183.28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由于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4股,按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配股比例为10:2.142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价为4.60元,社会公众股另外可有偿受让国家股配股权,转配比例为10:3.1965,每股转让费为0.10元。公司1997年01月完成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增至10,511.5845万股。

  经公司1997年4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05,115,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送红股21,023,169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26,139,014股。

  经1998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26,139,0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同时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送股及转增共计100,911,211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7,050,225股,其中国家股增至115,106,400股。

  经1998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监办函[1998]19号文件同意,财政部财国字[1998]479号文件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97号文件批准,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为以1997年末总股本126,139,014股为基数,按10: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公司实际向全体股东配售66,347,282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达到293,397,507股。

  经199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93,397,507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同时资本公积金中每10股转增2股,共计送股及转增117,359,002股。本次利润分配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至410,756,509股。

  经2000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长春证监发[2000]13号文件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00号文件批准,公司2000年的配股方案为以总股本410,756,50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价格为6.5元/股。公司实际向全体股东配售64,349,758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达到475,106,267股。

  其中国家股增至199,590,647股,国家股转配股增至42,554,463股,社会公众股增至232,961,157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国家股转配股42,554,463股于2000年12月8日正式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后,社会公众股总数增至275,515,620股。

  经2003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省财政厅吉财管[2002]22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60号文批准,公司2003年的配股方案为以总股本475,106,267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价为4.77元/股,公司国家股股东放弃配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股份82,654,686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达到557,760,953股。

  经2005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557,760,95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新增股本278,880,47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836,641,430股。

  经2006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定向转增6股,同时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经上述定向转增和送股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7.5股,换算成总股本不变情况下的直接送股形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3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899.47万股。

  经2007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2007]34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吉林济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0,416万股。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263,154,705股。

  经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263,154,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631,577,353股。本次利润分配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94,732,058股。

  经2014年第四次、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国资发产权[2014]32号文件和吉国资发产权[2014]91号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6号)核准,公司向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六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05,213,67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99,945,737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599,945,737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9,945,737元。

  公司的企业法人为宋尚龙,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220000123961012F,所属行业为非金属制造业类,注册地及总部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8,967,851股新股。

  2017年6月14日,东吴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15日出具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7]1041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967,85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5,510,799.9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648,967,851元,余额为人民币2,366,542,948.90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248,913,588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913,588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248,913,588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913,588.00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248,913,588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913,588.00元。

上市公司“亚泰集团”作为行业的优秀企业,发挥了龙头企业引领价值,对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引领行业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不管是企业还是亚泰集团logo标志设计,都值得我们学习与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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