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上市公司是中国实体经济的“基本市场”和“动力源”。上市公司不管在经济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转发我国知名上市企业长春高新简介和长春高新logo标志图片,长春高新在公司治理、技术、产品、服务、战略、品牌、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等多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尊敬的榜样企业。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成立,公司股票于1996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东北地区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之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1243899305A。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70,112,265股。公司主营业务以生物制药、中成药生产及销售为主,辅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上市20年来,公司凝炼并秉持“创新、专注、包容、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源动力,主导产业成功实现由服务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向生物制药及健康产业的转型,随着医药产业项目的成功孵化并壮大,支撑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一定技术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和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对外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年147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批准,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5,475,210.00元的股份出资成立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原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享有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发来的《关于股东变更的通知》,长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及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全部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至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长春市人民政府,未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长春高新”作为行业的优秀企业,发挥了龙头企业引领价值,对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引领行业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不管是企业还是长春高新logo标志设计,都值得我们学习与欣赏。